各有关院(部):
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、省教育厅审定,共批准设立2271项(附件1),其中我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24项。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经学校推荐、专家遴选、省教育厅审定,共批准设立893项(附件2),其中我校思政专项立项10项。现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。各项目负责人应尽快依据《项目申请书》,与科技处签订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》(附件3,以下简称《项目任务书》)。《项目任务书》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、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。《项目任务书》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,且要将发表的论文名称,大概时间列出。《项目任务书》一经签订,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,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,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4),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。
二、各有关院(部)要严格按照《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和本通知要求,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的跟踪管理,提醒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,督促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,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。
三、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9月14日之前将《项目任务书》纸质稿(a4纸正反打印)一式二份送至科技处(行政楼205办公室)。联系人:李金萍,电话:86188895、18913806911。
附件 1.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
2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
3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
4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
科技处
2018 年8月28日
2、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.pdf
1.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.pdf
4.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.doc
3.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.doc